湖南省第一测绘院2009招聘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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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9-3-5 20:01:31 |
湖南省第一测绘院2009招聘方案
根据省人事厅《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湘人发[2005]171号)文件要求,经省人事厅批准,结合我单位今年对人员的需求情况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: 一、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,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领导,厅人事处、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检查与监督。湖南省第一测绘院负责具体实施,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,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。 二、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 三、招聘计划: 我单位2009年拟招聘测绘岗位人员7人、财务岗位人员1名、文秘岗位人员1名。 四、招聘条件 (一)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1、政治素质合格; 2、身体健康; 3、年龄在26周岁以下(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,主要承担野外作业,择优录取男性); 4、学历及专业要求: ⑴、 测绘专业须具备测绘工程大专以上学历; ⑵、 测绘相关专业(土地资源管理、地理信息系统、计算机及其应用等专业)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; 5、具备测绘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。 (二)文秘专业技术人员 1、政治素质合格; 2、身体健康; 3、年龄在26周岁以下(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; 4、中文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。 (三)财务专业技术人员 1、政治素质合格; 2、身体健康; 3、具备财务从业资格; 4、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; 5、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。 五、招聘工作程序 1、发布公告 有关招聘信息,我院将通过参加各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、湖南人事编制网站(网址 http://www.hurst.gov.cn /)、省国土资源厅网站(网址 http://www.gtzy.hunan.gov.cn /)及湖南省第一测绘院网站(网址 http://xcyy.net.cn/)向社会发布。 2、报名时间 从2009年3月20日起,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(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、学生证)、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湖南省第一测绘院人事科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。 3、笔试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3,低于1:3的,除特殊、急需岗位报省人事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外,一般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。笔试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指导下进行,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、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。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:2比例进入面试(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者按规定免笔试)。 4、面试与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、技术专家、纪检监察部门、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,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,根据笔试、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,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。财务专业技术人员有工作经验者,需到原工作单位考察。 5、公示 招聘工作完毕后,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,无异议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 6、签定合同 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由我院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,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待遇。 联系人:雷云 联系地址: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路49号 联系电话:0734-8828007 传 真:0734-8828001
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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